不得清场 » 2006年
上海的小偷服务态度太好了!
巴里兔 发表于 2006-12-30 15:39:36
[选稿]孔雯琼 [来源]上海热线论坛 2006-11-24 09:48:04
本人的同事每天早上会在陕西南路那里坐车,在车站经常会看到3个男子在那候车,后来就知道那3人必定是小偷。
昨天早上还是在那上车,到了车上一摸口袋,钱包没了。大惊。于是在下一站下车后,直奔坐车的那个站头,到了那发现了那3人,于是鼓起勇气,对他们说:能不能把我钱包还给我。3人诧异地看着我,我非常肯定地看着他们,大约僵持了 2 分钟,其中1人问:你什么时候被偷的?我说就刚才,他又问: 8点半之前还是之后。我想了想说是之前。他说那肯定不是阿拉拿的,可能是上一个班头的人拿的。
我说我证件什么都在里面,我只要钱包,钱就算了,因为我一直在乘车的,你们就算帮个忙这个人看看另外2人,3人议论一番,然后这个人说那你跟我来。于是我和他去了一条弄堂,在一个窨井口,他停下来,把盖头拿开。我简直惊呆了,里面全是各式各样的钱包。他催促道:你自己快点找,有没有我马上找起来,但是没有。于是我说:没有。他说那没办法了。
我恳求他:你就帮帮忙真的钱不在乎,证件掉了补办很烦,我经常要出差的。他想了想问:你确定在这个站头被偷的?我说确定。于是他打了个电话,挂了电话,他说要不这样,你的钱包大概被他们带回闵行了,阿拉老板在闵行,你要不一会和阿拉过去问一下阿拉老板?我说那你能不能明天给我带来?我的钱包里有我证件,上面有我照片的。他说50元钱。我说可以。于是今天早上我在那个车站拿回了我的钱包和证件。
时间的灰烬
巴里兔 发表于 2006-12-30 15:07:40

纽约时报杂志
巴里兔 发表于 2006-12-29 11:32:24

《纽约时报杂志》12月10日
第六届年度创意 The 6th Annual Year in Ideas
像过去五年的12月份一样,本期杂志盘点年度创意,按照字母顺序列出了74个创意。编辑们确定了独创性的高峰和低谷——善意或者恶意地运用人类的认知能力,严肃或者愚蠢的目标,重大或者病态的结果。
1 Empty-Stomach Intelligence 空肚子时的智商
研究发现饥饿的时候人变得更聪明,消化和记忆信息的能力会提高,鉴于美国孩子普遍超重,考分逐渐降低和美国教育的其他悲哀就可以理解了。
2 Workplace Rumors Are True 工作场所的谣言假不了
加拿大教授DiFonzo研究证明,办公室谣言大多都会被确证,这是因为在一个稳定的有组织的场所,那里的人都擅长辨明真相,网络的交叉连接也便于确认消息。得以不断传播的谣言只会越来越准确,而不是不断被歪曲和添枝加叶。但他指出谣言和流言是不同的,流言更个人化,通常都是贬损别人的。“圣诞晚会上关于老板的流言有可能是假的,传播它只是因为有趣。”
3 Hyperopia 深谋远虑
你应该知道蚂蚁和蚂蚱的寓言故事吧。蚂蚁很聪明,辛勤劳动,为过冬储藏食物。蚂蚱很傻,暖和的时候瞎蹦达,寒风肆虐、大雪纷飞的时候则饥寒交迫。这其中的教训是,要经得起眼前享乐的诱惑,这样未来会更幸福。
但事实并非如此,又该当如何?《消费者研究杂志》今年发表的一个研究报告的结论就是这样的。哥伦比亚大学教授Kivetz调查了63个受访者,让其中的一半回忆一周前他们是选择了工作还是玩耍,然后问他们对自己作出的选择是一点也不后悔,还是相当后悔。他又如此调查另一半受访者五年前作出的决定。一周前选择辛勤工作的人都不后悔,五年前选择苦干的人则感到后悔,那些选择了玩耍的人,对自己的选择感觉很满意。一说到很多年前,我们都会觉得应该好好玩,而不是好好干。
Kivetz给出的解释是,我们的负罪感非常“火热”,烧得旺但是烧的时间也短,来得快,去得也快。This emotion is “hot” — it burns brightly but briefly. Guilt is quick to rise,” he notes, “and quick to fall.”
这是不是说辛勤工作的人都会吃亏?Kivetz说,大多数时候,还是应该以蚂蚁而不是蚂蚱为榜样。毕竟,暴风雪迟早还是会来的。“我的研究结果不是罪恶的通行证。”
4 The Lady Macbeth Effect 麦克白夫人效应
几乎每一种文化和宗教都将道德和身体的清洁联系在。莎士比亚的笔下的麦克白夫人说:“去,该死的血迹!去吧!”她因为参与了谋杀,心里有鬼,以为自己手上有血迹,想洗掉。如果清洁跟道德清白有关联,清洁的环境会不会有助于人们恪守道德准则,不做坏事?
5 The Hidden-Fee Economy 潜藏收费经济学
美国消费者处处能潜藏收费随处可见。宾馆房间便宜,但是minibar(房间内小冰箱里的饮料)和室内话费巨贵。银行说帐号查询免费,但收取高额ATM附加费。售价99美元的喷墨打印机在使用寿命期限内要耗费数百元的墨盒,打印机公司对此讳莫如深。
在自由市场下,所有的成本都是竞争的内容。但宾馆和打印机公司从来不会在广告中说他们的minibar或者墨盒便宜。这是为什么呢?在5月份的经济学季刊上,哈佛教授给出了一种解释。顾客分两种,有一种顾客比较精明,在酒店里用手机打电话,不喝小冰箱里的东西,用草稿模式打印。另外一种出手阔绰的顾客,就会喝5美元一罐的可乐。
假如一家酒店因为隐藏收费高,房价就便宜,比如80美元,另一家酒店房价100,然后提醒顾客注意他们的竞争对手的隐藏收费。精明的消费者本来就知道隐藏收费的存在,出手阔绰的消费者看了广告也会变得精明起来。曝光隐藏消费对消费者有利,对所有的公司都不利。他们也就没有这么做的动力了。
那束从屋顶投射下来的光
巴里兔 发表于 2006-12-26 10:42:39
那束从屋顶投射下来的光
巴里兔
我童年的时候住在一个小小的院子里,是那种南方常见的瓦房,房子很小,一共才一间房,呈长条形,几乎就是一个走廊,因为房子的朝向不太好,阳光很少能照进来,房子里总是显得阴暗而潮湿。
门前小小的院子才是我的天地,春天的青草,夏天的蝉,秋天的落叶冬天的雪,总能找到让我开心的玩具。我常常蹲在院子里的月季花下,看着长长一列蚂蚁搬饭粒,故意在它们前面设置重重障碍,摆块石头或者撒泡尿就够它们忙活大半天的,看着它们跋山涉水我乐在其中。妈妈叫我吃饭的时候,猛一起身通常会一阵头晕,那是因为蹲得太久了。
每一天早晨,我爸爸会在外面生炉子,那种小小的烧煤球的铁炉,他蹲在那里扇啊扇,我就有了热乎乎的粥和馒头。每一天晚上,我妈妈会把一个木盆搬到门口,用井里打来的水洗衣服。而我,就在板凳上做作业,然后蹲在妈妈身边看她洗衣服。我这辈子第一个伟大的愿望就是那时候许下的。那天,我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突然对正在洗衣服的妈妈说:我十一岁就娶老婆回来帮你洗衣服。我妈妈当时是什么反应我已经忘了,但在后来的三十年里,她不断在提醒我这件事,每次回家她都会问怎么还没娶老婆回来帮我洗衣服啊。她似乎忘了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机器叫洗衣机。
父母总是害怕外面的世界会伤害到我,在他们的嘴里,院子外面是一个恶棍与流氓横行的世界,街上到处游荡着各种人贩子,随时准备拐卖单独外出的小孩。在这种言传身教之下,我对院子外面的世界有着一种天然的抗拒,每次外出总是匆匆来去目不斜视,我将大部分注意力放在院子里。
但是院子毕竟太小了,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已经将所有蚂蚁取了名字,每株月季都编了号码,谢天谢地院子里的月季不是很多。我认为自己已经有能力探索更大的世界,于是那一年的夏天我逃学了。我独自一人走在乡间的小路上,耕作的老牛是我同伴,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空气中是新翻开的泥土的味道。路上的一切都是新鲜的,路上有更多的蚂蚁,和更多的不知名的花。
我没有走多远就被农家酿酒的香味吸引了,那间小小的作坊用新割的稻谷酿酒,酒香四溢。我坐在一个空酒瓮上,看着光膀子的大人们在忙碌着,闻着醉人的酒香。我妈妈找到我的时候,我已经小脸通红浑身酒气。
接下来的一整天,我被关禁闭了。任凭我哭得惊天动地,我爸我妈毫不留情地将我反锁在家中。我从窗户里看着他们上班的背影,不禁悲从中来,我可从来没有独自一人在家呆一整天,你们怎么就放心呢?
我好不容易缓过劲来,开始仔细打量我的房子。说实话,我将太多心思花在院子里了,从来没有好好地看过我天天住的这间房子。
饭桌的角上有我用铅笔刀削出的豁口,门框从下到上有好多道记号,那是我的身高变化,每隔一段时间我爸就会把我拉到门框边,命令我立正,然后他会用铅笔在我头顶的地方划一道,在旁边写上时期。墙上布满了因为潮湿而留下的斑驳的印记,那些奇形怪状的图案吓坏了我,仿佛随时会从里面扑出可怕的怪兽。我的眼睛闪躲着,不敢去接触墙上的怪兽。就在时候,我看到了一束光,让我终生难忘的那束光。
南方的瓦房,屋顶一定不会全部用瓦遮严,总有一两个地方会留下一个口子用来放上透明的玻璃,那块透明的玻璃叫做明瓦,目的是方便室内采光。太阳出来的时候,光线透过玻璃会在屋内留下一小块光斑,通常,大人们都不会注意到这些。但这块小小的光的精灵,在那天,却是当时我的保护神,它帮我抵抗着阴暗的房间里那些不知名的怪兽。
那束窄窄的光线从屋顶投射下来,仿佛舞台上的追光。我站在那束光下,仰着脖子看着那块小小的玻璃外面的天空,阳光晒干了我脸上的泪水。那一小片天空很蓝,不时有白色的云朵飘过。
我出神地仰着头看着,直到脖子都酸了。阳光把我晒得暖暖的,我再次把目光回到房子里的时候,我的眼睛花了,什么都看不见。渐渐地,我的眼睛适应了房子里的阴暗,墙壁上的怪兽渐渐浮现出来,我发现它们不是那么的可怕,有些甚至在向我咧着嘴笑。当然我也没那么轻易就相信它们了,妈妈告诉我笑得越甜的人可能越可怕。我大声训斥它们,就像老师训斥没交作业的我,我骂得它们面带愧色。为了沟通顺畅我没有使用普通话或者家乡话,而是使用怪兽的语言。
我始终站在那束光里面,随着太阳的移动,我从房子的这一头走到那一头。当我爸妈回来的时候吓坏了,他们看到儿子站在墙角指着墙壁亢奋地大声吼叫着,嘴里叽哩咕噜说着不知道哪一国的语言。他们以为我被关傻了,我妈妈搂着我不停地说:不怕不怕,妈妈来了。
第二天,我爸妈为了安慰我特地带我去看电影,从电影院出来的时候街上一片狼籍。就在看电影的九十分钟里,我的家乡遭遇了百年一遇的台风,我们因为在电影院里而躲过了这场风暴。当我们回到家时,院子里的月季被连根拔起了,房子上的瓦片全被吹跑了,我跟爸妈走进房子,脚下踩着遍地的瓦砾,抬头看着空荡荡的屋顶,心想:是不是昨天骂怪兽骂得太厉害了?
我家搬到爸爸单位的宿舍去住了,后来住进了楼房。再后来,我离开了家乡,去另外的城市上学、工作,从一个城市迁徙到另一个城市,再也没有回去看过那个房子。
完
随便回忆
巴里兔 发表于 2006-12-18 18:11:32
一、
她小小的眼睛,朝天的鼻孔,厚厚的嘴唇,可以说是非常的难看了。
再加上她经常在教室里放屁,奇臭无比,我们就很少叫她真名,而是
直接叫她打屁虫。
现在回想起来,她的家庭条件应该不是很好。只有经常吃红薯、土豆
之类的高淀粉类食品,才会放这么臭的屁吧。不过那时我没心没肺,
跟着大家叫她打屁虫。
我小学一次被暴打的经历,就跟她有直接关系。我爸做班主任的那年
开学,安排座位的时候将我安排与她坐一桌。我当场就不愿意了——
她实在是太丑了。我爸几次喝令我都不动,几十双眼睛注视之下,他
拿起教室角落的条苕,揍了我一个满脸开花。后来是隔壁班的杨老师
把我领回家去往脸上抹了很多油,才没破相。
后来的印象很模糊了,她可能初中毕业就没上学了吧。前几年春节的
时候在家无所事事,就到处乱翻,居然找出一张她给我的明信片。那
时候我们是把明信片当贺年卡用的。
明信片正面是很烂俗的那种风景画,反面右边收件人栏写着我的名字
,寄件栏写着她的名字,地址栏空着。左边写着一句“新年快乐!学
习进步!”
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
二、
这位是真的怎么想也想不起她的名字了。她是我初中同学,坐在我的
后面。
我应该怎么描述她的模样呢?你随便找一张西藏小孩的照片,就是那
种感觉。一样脏兮兮的双手,一样红红的脸蛋,一样明亮的眼睛。连
眼神也一样,明亮。
她父亲是矿上的职工,可能不是正式工,只是协议工之类的。所以有
一年矿井事故了,她父亲死了,留下她母亲、她哥,还有她。
我们做同学的时候,她父亲已经死了很久了。我没见过她穿别的衣服
,除了肥大的破旧的工作服,我没见过她穿别的鞋,除了同样肥大打
着补丁的雨鞋。
她的成绩不好,听说她那高一届的哥哥成绩也不好。老师对她也没怎
么严格要求。她上课很认真听讲,但成绩就是不好。我放学了背着书
包回家了,她放学了背着书包上山打猪草,或者去矿井口捡煤,然后
再走很远很远的路回家。她哥也一样。
她家住在一个光听名字就知道很远的山里,我现在写这个的时候才想
起,她住那么远,但从来没见过她带午饭。
有一天上午,课间的时候,我听到一丝细细的歌声传过来,不知道那
歌是什么名字,只听到其中反复唱到“春风啊春风,春风”。歌声很
小很细,是那种怯怯的声音。歌有些长,只有唱到“春风”这里,声
音里才有些欢快。
我不应该回头的,我应该静静地听完这首歌。
她在初中毕业之后就不见了。
关于《满城尽带黄金甲》
巴里兔 发表于 2006-12-14 17:14:04
还有两小时,阿门。
梨花圣歌
巴里兔 发表于 2006-12-13 17:29:01
我的馅饼
作曲:比才(法国,1838-1875)
作词:不靠谱乐队(赵丽华老师亦有贡献)
编曲:不靠谱乐队
演唱:菜花妹妹
毫无疑问我的馅饼是全世界最好吃的
毫无疑问我的馅饼是全世界最好吃的
你要不信,来尝一尝
保你吃了一顿想下顿
又有饼又有馅
有饼有馅才能叫馅饼
大馅饼有大智慧
吃了一张你就会写诗
不爱写诗也没关系
再加一碗稀饭就饱了
津巴布韦手稿zt
巴里兔 发表于 2006-12-07 11:47:10
最近,在非洲津巴布韦的大津巴布韦遗址出土了一份手稿残片。内容是由白人传教士在18世纪记载下来的一个当地古老传说,原文以法文写就,现在翻译为中文。为了和原文保持一致,其中的遣词造句均保持原貌:
《津巴布韦手稿》
。。。。。。耶酥基督诞生前430年,在远东以东,有七个国家。其中,赵意图以二十万军团进攻燕。一个叫梁的小国正处在进攻的路线上,赵的远征军军团司令安圣基(音译)命令他的军队先行攻站梁城,为后续的战役取得一个至关重要的战略要地。梁的人民处于恐慌之中,因为他们知道一旦城破,他们将不可避免地接受被变卖为奴的命运。而他们的王,孱弱而阴险的王志文(音译)却终日过着放纵的生活,在战争与和平之间摇摆不定。
宝贵的时间在流逝,无数生命即将被浪费,梁即将迎来战争。
在赵军团前锋抵达前,一位身穿粗布衣,脚踏草鞋,手提包袱的神秘修士,用斗蓬罩住头部,来到了梁城前。他就是墨家兄弟会的修士刘德华(音译),此行的目的是根据墨家兄弟会的神圣信条“兼爱与非攻”,前来帮助梁的人民防御他们的家园。
刘德华修士刚刚抵达梁,赵军的先锋部队就对梁展开了第一轮攻击。由于占据人数上的绝对优势,先锋部队将军竟然使用骑兵部队直接攻击这座高墙深垒后的城市。这一疯狂而愚蠢的行为立即被安胜基将军制止,因为很明显,他清楚地知道马不能爬墙。即使是这一命令使用一种叫锣的乐器被及时发布了出去,但是冒失的先锋部队将军还是太过逼近了梁。这时候,修士刘德华展示了墨家兄弟会在工程技术上的精湛技艺。他对弓箭进行了简单地改良,通过改变箭头的空气动力学结构使射程提高了一倍。使用这种改良后的长程弓箭,他几乎当场射杀了那位鲁莽的将军,并迫使赵军提前结束了第一轮攻击。
由于击退了强大的赵军前锋,再加上墨家兄弟会的伟大声望,修士刘德华的出现极大地鼓舞了这座行将沦亡城市里的士气。他站在高处,大声对人民宣讲。从他的身后看过去,他的短发,他的围巾,仿佛是一个预兆。在2000多年后,在这座更名为北平的城市里,刘的后辈们也是这身装束,开启了一个被称为“五.四”的崭新时代。而在2000年前,刘作为一名平凡的修士,却重新燃起了梁的人民对于生存的希望。
尽管梁的王对刘的到来疑虑重重,但是他无法接受自己即将成为赵的俘虏这一命运。因此,他把整座城市的兵权交给了刘修士。事实证明这一选择是明智的,随后的一个月内,刘和刘指挥的梁军团成功抵御了赵国远征军的进攻,甚至一次性杀死了5,000试图通过地道实施偷袭的敌军。这一切,由仅有4000人的梁军团完成,是远东战争历史上的奇迹。因此,修士刘德华被命名为“防御者刘德华”(Liu Dehua The Defender),或者“刘天王”。
在战争中,除了胜利刘德华修士还有两件意外的收获。在赵军团的地道发掘者中,有一名非洲黑人遭到俘虏,刘从他那里得知了梁城的地下有复杂的地下水网。另外一个收获就是范冰冰(音译)将军,范将军出身于职业军人家庭,她的父亲是王的禁卫军团将军。在父亲亡故之后,她承袭了父亲的爵位,继续统领禁卫军团。在战争中,她无法自抑地疯狂爱上这位献身于和平与博爱的修士,并试图引诱这为贞洁的修士远离伟大的目标,和她一起过上平凡夫妻的生活。
他们的出现,对刘德华修士纯净的信仰产生了极大的困扰。如果保卫和平意味着杀死前来侵略的敌人,那么对于那些死去的人,墨家兄弟会的博爱又体现在哪里呢?如果说博爱是一种无差别的对人类之爱,为什么身为修士的刘却不能爱这个深爱自己的女人呢?爱没有选择,那么它是否还是一种爱?刘德华修士陷入了痛苦的思考之中。
赵国远征军无法在短时间内攻克梁,安圣基将军决定大部队佯装撤退,他保留一千人的军团奇袭梁城。和历史上发生过情形一样,当外敌撤退,内部的争斗就开始了。梁王恐惧刘修士太受欢迎,进而会影响到自己的绝对权威。同时,他又担心刘所持的学说会使臣民厌恶战争,阻碍未来他的军事崛起道路,因此派遣人手试图杀死刘德华修士。同时,在国内开始大规模整肃,逮捕和残杀同情刘修士的人。范冰冰将军因为怒斥王是在愚弄人民以保护自己的权威,因此遭到了割喉的刑罚,并于次日准备以古老的五马分尸之刑加以杀害。
刘成功地逃脱了这一阴谋,并在野外和非洲黑人地道发掘者偶遇。通过黑人的启发,刘修士终于获得了对“兼爱和非攻”的圆满理解,于是动身出发去解救“值得爱的人”,也就是范将军。与此同时,赵的奇袭军团使用热气球进攻梁,大获全胜,最终攻克了梁城。安圣基将军以全城人的性命为要挟,要求刘修士现身相见,以便当众击败刘德华修士,更重要的是,击败他身后墨家兄弟会所秉承的理念。
刘德华修士利用地下水网奇袭进驻城中的赵军,扭转了战争的局面,帮助梁国人民再次取得了胜利。随后,他前往监狱试图找寻范冰冰,但是范将军由于无法发出声音,也不知道以掌激水以换取刘修士的注意。最后,当刘德华修士找到范冰冰将军时,她由于肺部入水,停止了呼吸反射,在刘修士怀抱里离开了人世。
战后,王志文得意洋洋地接受了人民的祝贺,巩固了自己的统治。刘修士带着一群战争孤儿远去,他昔日的战友们放弃了武器,逃离了梁。
范冰冰将军虽然在过去被指责为淫荡、好名,但是只为她那一声王前的质问,为她喉咙所受的刑罚,她就赢得了人民的喜爱。修士刘德华虽然最终没有挽救她的生命,但是他的事迹远比“杀的最高境界就是不杀”一类无耻的故事值得更多后人缅怀。
从那时候起,墨家兄弟会就从远东地区消失。修士刘德华把全部墨家兄弟会的理念都传授给了那位非洲黑人兄弟,并由他带回了非洲。因为只有非洲人才拥有完整的墨家兄弟会的传承,而墨的意思里本来就有黑的意思,所以从此以后他们又叫黑人(The black men)。
